无锡市工商业联合会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5-08-28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目 录
第一部分 无锡市工商联2014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一)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二)
三、“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三)
第二部分 无锡市工商联2014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4年度工商联部门决算附表
第一部分 无锡市工商业联合会2014年度决算表
第二部分 无锡市工商联2014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871.83万元。
财政拨款871.83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871.83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00.8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保障机构运行、开展管理业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2.医疗卫生(类)支出33.50万元,为机关干部职工医疗保险费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67.4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
4、资源勘探信息支出70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等建设
二、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包括使用本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
(一)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71.8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
(二)财政拨款支出构成情况。
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00.88万元,占80.4%;
医疗卫生(类)支出33.50万元,占3.8%;
住房保障(类)支出67.45万元,占7.7%;
资源勘探信息支出70万元,占8.1%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4年工商联机关“三公经费”支出决算30.8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1.50万元,占37.3%;(自己团组2个,其实组团1个,共5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3.51万元,占43.8%; (公务车保有量4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5.86万元,占18.9%。(接待86批次,325人次)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四、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七、教育(类)支出 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工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等。如市教育局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教育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八、医疗卫生(类)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如卫生局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医疗卫生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九、交通运输(类)支出,指交通运输和邮政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运输支出、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如水利局及所属单位开展交通运输管理活动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十、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支出,指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包括资源勘探支出、制造业支出、建筑业支出、电力监管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安全生产监管支出、国有资产监管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如国资委机关(含监事会)所属单位履行职能、开展业务等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一、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支出,指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服务支出等。
十二、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十三、其他支出,指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十四、结余分配,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上缴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五、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无锡市工商业联合
2015年8月28日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 1 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