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工商业联合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1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第一条 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
(一)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继承和发扬听党话、跟党走的光荣传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对社会的信誉,自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表率和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典范,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上贡献智慧和力量。宣传表彰先进典型,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注重对年轻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教育培养。
(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自觉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树立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理念,致富思源、富而思进,自觉投身光彩事业、“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和其他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三)按照同级党委安排参与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支持企业党建工作、在企业建立工会等群团组织,并为其开展活动、发挥作用提供必要条件,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第二条 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
(一)围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调查研究,参与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协助推动落实有关政策措施,促进形成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
(二)密切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联系,深入了解他们的意愿和要求,向党和政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三)畅通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的渠道,帮助其提高议政建言水平,积极反映社情民意。
(四)按照思想政治强、行业代表性强、参政议政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标准,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发现、培养、推荐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
(一)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服务载体和机制,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法律、投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服务,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贯彻新发展理念,投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自主创新,加快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努力促进国民经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工商界的联系,促进经贸合作。积极开展民间外交,加强同国外工商界的交流合作,为非公有制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开展国际合作提供服务。
(三)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促进城乡、区域统筹协调发展。
(四)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第三方评估等事项。
第四条 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
(一)履行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职责,对所属商会进行指导、引导和服务。对所属商会会员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加强对所属商会党建工作的指导,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推动统战工作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确保商会发展的正确方向。指导和推动商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制定商会章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部管理,发挥政治引导、经济服务、诉求反映、权益维护、诚信自律、协同参与社会治理作用,研究并反映行业发展动态,参与行业标准和行业政策制定,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二)参与行业协会商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
第五条 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协同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同政府部门、工会组织和其他有关企业方代表一道,共同推动劳动关系立法、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与工会就职工工资、生活福利、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三)协调处理投资者利益和劳动者权益的关系,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创造就业岗位,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尊重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第六条 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依法诚信经营,了解反映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诉求,帮助其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
第七条 依法加强会产管理、经营和保护。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内设机构为 7 个,分别为:办公室、调研处、会员处(组织处与其合署)、宣教处、经济处、联络处、行业处。(注: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无锡市工商业联合会本级。
三、2021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是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的起始之年,也是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实施意见、推进完成工商联换届工作的重要一年。做好2021年全市工商联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围绕“两个健康”主题,树牢争第一、创唯一的目标导向,树牢项目化、具体化的工作导向,树牢强执行、强效能的推进导向,着力推进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提质、党建引领提效、服务民企发展提标、商会改革发展提能、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提优,为我市勇做全省“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排头兵作出新贡献,打响中国第一工商名城品牌,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百年华诞。
(一)结合工商联换届契机,切实提升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质效
1.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落实阵地建设和管理制度,加强网络舆情引导管控。完善民营经济人士思想引导机制,建立谈心交流制度,增强民营经济人士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和情感认同。认真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加强世情党情国情市情教育,激励和动员全市民营经济人士始终听党话、坚定跟党走。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加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全市产业重点、行业结构和企业状况,全面梳理排摸代表人士队伍状况,高质量完成市和市(县)区工商联换届工作。
2.着力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充分发挥各级工商联和商会组织主阵地作用,持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四千四万”精神、新时代锡商精神和张謇精神的学习,组织开展“无锡企业家日”系列活动,弘扬企业家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大力宣传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先进典型,引导民营经济人士认清发展形势,增强爱国情怀,保持发展定力,提高政治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深入开展“基业长青”青年企业家培训教育,加强对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的培养,培育一批具有战略思维、创新精神、国际视野、诚信观念和社会责任的现代锡商,年内培训青年企业家不少于100人。
3.着力引导履行社会责任。教育引导民营经济人士树立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理念,坚持致富思源、富而思进,踊跃参与光彩事业、公益慈善事业,深入推进“村企共发展、同奔现代化”行动,组织民营经济人士积极参与乡村振兴、东西部对口扶贫活动,引导民营企业重视加强疫情防控、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职工权益保障,为实现共同富裕、建设美丽无锡贡献力量。
(二)聚焦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提升非公领域党建引领质效
1.推进党的组织有形覆盖。强化商会党建体制机制建设,推动党的建设要求写入商会章程工作,增强商会组织党建工作内生动力。落实应建尽建要求,确保年内符合条件的商会党的组织组建全覆盖,确保暂不具备条件组建党组织的商会党的工作落实全覆盖。发挥商会党建引领作用,推动在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商会党组织中设立统战工作机构或配备统战委员,推动统一战线工作的有效覆盖。
2.推进党建作用有效发挥。按照把方向、议大事、促落实的要求,加强商会党组织功能建设。举办商协会党支部党务工作培训、编印《商会党建工作手册》,加强商协会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商协会党组织能力建设。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督促检查、工作自查自评、支部书记年度述职,强化商协会实体党支部挂钩指导制度,促进商协会党组织建设更加有效。组织商协会党员“月月谈”活动、办好市总商会党委大党课、加强商会党员教育管理、高标准发展新党员,促使教育管理更加扎实。推进商协会领导班子成员与党支部书记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强化商协会党建活动保障支撑,促使党建会建融合发展更有活力。
3.推进党建品牌有力提升。持续开展“一商会一特色、一支部一亮点、一党员一示范”创建活动,因会制宜提炼特色、打造品牌,培育打造具有时代特色、商会特点的党建示范点。强化“商会+党建”作用,发挥商会党建联盟功效,引导商会党建与机关党建、企业党建等资源结合互动、融合互促。强化商会党建示范引领作用,有效促进“会员企业+党建”工作,进一步扩大非公企业党建成效。
(三)紧扣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切实提升服务民企发展工作质效
1.强化议政建言工作。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太湖湾科创带建设、产业强市战略、生态环境改善等民营企业关心的重点问题,深入调研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思路建议,通过参政议政、民主协商渠道积极建言献策。围绕营商环境建设、惠企政策落实、亲清政商关系构建等民营企业关切的热点问题,持续开展营商环境调研,高标准推进民企调查点工作,切实反映民企诉求心声。围绕企业文化、诚信建设、人才培养、商会改革发展等民营企业关注的重要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引导企业健康发展。
2.深化联系协作机制。切实深化拓展“1+N”联系协作机制作用发挥,建立健全信息交流、会商会办、服务指导、跟踪问效制度,在政企联动、沟通协作上建立长效化机制,在协调服务、解决问题上注重常态化服务。进一步建好法企联系协作机制,组织法企交流“双月谈”,扩大商会商事调解平台影响力,开展法律助企进商会活动;建优检企沟通协作机制,组织开放式检委会、检察院开放日、法治宣讲等活动;建强税企互动机制,发挥“纳税人之家”作用;强化银企对接机制,组织开展金融大讲堂、银企对接活动;深化警企联系协作机制,加强警企联系沟通,用贴心服务、精准服务,合力破解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
3.优化政企沟通渠道。为政府、商会、企业架起稳固通畅的联系沟通、交流互动之桥。强化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发挥,用好“民企心声”专报机制,提升“锡商e家”政企服务效能,搭建会员互动交流平台,完善商协会工作联组制度。增强全球锡商联盟活力,筹建一批海内外无锡商会,精心组织好第五届全球锡商大会。认真落实中国民营企业500强调研申报工作,确保有新增入围企业,确保入围企业总数列全省第一。
(四)突出创新实践走在前列,切实提升商会组织改革发展质效
1.扩大商会组织有效覆盖。通过新组建一批商协会,更好地服务我市新兴产业、重点行业发展;通过换届一批商协会,激发商会协会活力;健全商会退出机制,完善商协会布局;通过注册一批异地商会,加强异地商会管理和服务。鼓励商会组织加快会员队伍结构优化提升,实现商会组织更加有效覆盖,全年企业会员数力争增长15%。
2.提升商会规范治理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完善商协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落实管理运行制度,配好商协会领导班子,建好秘书处专职人员队伍,严把公职人员商会兼职关、规范管理关,提升商会规范治理水平。突出以“四好”商会建设为引领,加强商协会文化建设,实施商协会年度工作评价管理,提升商协会建设整体水平。继续推进“五好”工商联建设,实现市(县)区“五好”工商联全面达标。
3.增强商会综合服务能力。找准商会功能定位,创新建立服务平台,帮助会员扩大朋友圈、拓展发展空间,反映会员合理诉求、协助解决生产经营问题。加强行业调研,为行业发展出谋划策,合力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堵点痛点。继续组织会长、秘书长履职能力专题培训、秘书处工作人员实务操作培训,提升政治引导、经济服务、诉求反映、权益维护、诚信自律、协同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的服务能力,促进商协会工作活起来、服务强起来。
(五)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切实提升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质效
1.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根据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高效推进落实。坚持深查实改,找准问题症结,加强制度机制建设,织密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坚持真改实改,强化制度约束,增强执行刚性,坚决铲除不规范现象滋生的土壤。坚持以改促行,提高政治站位,激励担当作为,凝聚起推动工商联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思想共识和工作合力。
2.高起点加强机关党建。完成机关党支部换届,持续组织开展争当领跑先锋活动、“我是干部我先行、我是党员我示范”活动,发挥好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行为规范细则,强化服务效能,坚守原则底线,展示公仆形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会议、活动、文件的统筹管理,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管理。
3.高标准提升能力水平。发挥“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作用,健全党组中心组、党支部、机关干部的学习制度,促进机关干部提高政治能力,增强大局意识,锤炼实干才能。加强机关干部业务培训、专题讲座、考察学习,开展“学思践悟大家谈”活动,继续开展机关“一干部一调研、一处室一建议”活动,提升机关干部调查研究功底、专业知识素养、逻辑思维能力和文字表达水平。
4.高效能落实全年任务。突出机关协同力、执行力、服务力建设,引导机关处室加强协作配合、增强整体合力;发扬“定了就干、马上就办”的实干作风,提升机关工作效能;加强与基层工商联、各级各类商会、民营企业的沟通联系,加强工作指导和服务;强化对上争取工作,加强与全联、省联的汇报沟通,全力争取资源、争取支持。结合“智慧党建”网上工作纪实和考核,全面评判机关干部的学习成果、服务效能、工作实绩。用好用实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鼓励机关干部工作靠前一步、业绩争创一流,让干事者有更大舞台、让担当者有更多机会、让成事者有更多荣誉。对照全市年度综合考核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年度重点工作、改革工作、创新工作,以一流的工作业绩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工商联系统前列。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工商业联合会2021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359.90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29.98万元,增长9.5%。
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359.90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1359.90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59.9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9.98万元,增长9.5%。主要原因是运转类项目经费及住房和提租补贴等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5)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9)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上年结转结余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二)支出预算总计1359.90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1359.9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20.3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人员工资等。与上年相比增加64.52万元,增长7.8%。主要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养老金及职业年金标准调整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8.55万元,主要用于养老及年金。与上年相比增加10.72万元,增长8.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养老金及职业年金标准调整。
(3)卫生健康(类)支出50.01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与上年相比增加4.49万元,增长8.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标准调整。
(4) 住房保障(类)支出361.0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50.25万元,增长13.9%。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标准调整。
2.年终结转结余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21年收入预算合计1359.90 万元,包括本年收入1359.90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59.90万元,占1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万元,占0%;
图1:收入预算图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工商业联合会支出预算合计1359.90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291.72万元,占94%;
项目支出68.19万元,占6%;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2:支出预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工商业联合会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59.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9.98万元,增长9.5%。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标准调整等。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工商业联合会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359.9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9.98万元,增长9.5%。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标准调整等。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820.3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7.51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标准调整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62.99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85.7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14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养老、职业年金标准调整等。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支出42.8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58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养老、职业年金标准调整等。
(三)卫生健康(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50.0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49万元,增长8.9%。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标准调整等。
(四)住房保障(类)
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14.0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87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标准调整等;提租补助(项)支出190.9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92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标准调整等;购房补贴(项)支出56.0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46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标准调整等。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工商业联合会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291.7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204.8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
(二)公用经费86.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工商业联合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59.9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9.98万元,增长9.5%。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标准调整等。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工商业联合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291.7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204.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障费、其他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支出、退休费。
(二)公用经费86.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工商业联合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6.5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4.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2.2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5.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6.5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6.37万元,主要原因2020年发生新冠疫情没有安排出国。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去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去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2.2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76万元,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减少接待费用等。
无锡市工商业联合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8.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9.62万元,主要原因是精简会议及统计口径变化。
无锡市工商业联合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8.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3.72万元,主要原因是合并培训及统计口径变化。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工商业联合会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
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管理费用支出(项)支出0万元。本单位无此项收支业务。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23.0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3.55万元,减少102%。主要原因是:压减会务费等行政运行开支。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单价2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四本预算资金1359.90万元;本部门共2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四本预算资金合计68.19万元,占四本预算资金(基本支出除外) 总额的比例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